本报讯 (通讯员 邓彩芸) 近年来,彭阳县法院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和审判执行工作相互融合、同频共振,让石榴籽抱得更紧、石榴花开得更艳。
该院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民族团结。2021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8205件,办结16847件,结案率92.54%。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8件491人。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9232件。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执结案件7118件,执行到位金额4.89亿元。
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1+3”工作机制,打造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快速执行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石榴籽调解室”,推出“1+N”特色解纷模式(1个法院+N个行业部门、1个石榴籽调解室+N个法官工作室和法官联系点、1名调解法官+N名调解员)。2021年以来,共诉前调解各类纠纷6030件,司法确认1639件,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2.71天。
依托1个诉讼服务中心、2个“塞上枫桥人民法庭”、5个社区“法官工作室”和12个乡镇“法官联系点”,搭建“辖区全覆盖”的诉讼服务网络,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持续扩大“一站式”建设成果,实现立案、调解、开庭、执行等诉讼业务集约化、数字化办理。2021年以来,网上立案5117件,网上缴费14686件,跨域立案22件,网上开庭195件,网上保全24件,电子送达14199件。
建设融媒体工作室,打造数字文化长廊,加大法治宣传力度。2021年以来,通过新媒体推送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150余期。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宣讲法律知识52场次。编写《普法宣传案例选》,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学校、乡村、社区发放,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帮扶村开展结对帮扶。2021年以来,投入帮扶资金10万余元,为民办实事28件。强化司法救助工作,为群众减缓免诉讼费4.9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82.8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