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等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时发现,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案侦查。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经提前介入审查后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应当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同时,针对该案系涉网络“跑分洗钱”类掩隐犯罪特征,银川市检察院多次指导贺兰县检察院办案,并围绕案件事实及涉恶犯罪组织形态认定、各犯罪嫌疑人罪行定性等方面对该案同步审查,确保案件审查起诉工作顺利进行。
这是银川市检察机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的一个缩影。
12月13日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银川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能,从严打击教育、金融放贷、自然资源等领域涉黑恶犯罪,重点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全市提起公诉且法院判决生效涉黑涉恶案件3件9人;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24人。
自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银川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深挖“关系网”、彻查“保护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聚焦“防滋生、打新增”这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核心任务,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等方式,对辖区内发生的强迫卖淫、聚众斗殴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深挖彻查,及时发现涉黑恶犯罪事实并予以追诉,保持依法惩治高压态势。在惩处黑恶犯罪上,银川市检察机关克服新形势下黑恶势力犯罪形态从“传统领域”向“新兴行业”转变的挑战,对黑恶势力犯罪准确定性。高度重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核查涉黑恶举报线索10余件,均依法审查终结并及时答复举报人。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查办案件,向涉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出的127份检察建议目前均已得到整改落实。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探索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新途径新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宣讲办理的典型案例,不断扩大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广度和深度,并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与公安、法院同堂培训,统一公检法三家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认识和理念,促进一线办案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