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剑) 近日,红寺堡区法院执结一起因水管破裂导致房屋受损的物权保护纠纷3年积案。
2020年6月,因被执行人某水务有限公司检查水井时忘记关闭总水阀,自来水长时间进入消防管道,导致消防管道破裂,申请执行人程某某父子房屋因此地面下陷,房屋倾斜,且出现多处裂缝,无法正常居住。2022年6月1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某水务有限公司、宁夏某集团有限公司、杨某某将程某某父子受损房屋恢复原状。
执行过程中,因涉案房屋受损严重,于是经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选定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安全等级进行鉴定。经鉴定,涉案房屋安全等级为C级,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进行修复即可,无须拆除重建。法院遂要求被执行人委托专业公司对涉案房屋维修、恢复原状工程出具方案,该方案虽对涉案房屋地基加固和沉重梁、墙面、地面等受损部位的维修作出了明确设计,但仍然未能解决涉案房屋倾斜导致的地面、墙体、门窗倾斜问题,涉案房屋恢复原状执行事项无法实现。于是,执行人员提出由被执行人聘请专业维修公司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维修,对无法恢复原状的部分进行经济赔偿。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争议极大,执行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展开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聘请专业维修公司按照设计方案维修,另由被执行人给予申请执行人25万元经济赔偿,申请执行人程某某父子不再主张维修后仍无法恢复原状的部分赔偿及房屋受损期间的经济损失。现涉案房屋已维修完毕,经济补偿也已到位。
“清积案 提质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红寺堡区法院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执行行动,清理了大批钉子案、骨头案,截至今年11月30日,共清理3年以上未结案件1件,清理1年以上未结案件25件,清理6月以上未结案件28件,清积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