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同心司法局耐心释法实现“事心双解”

本报讯 (通讯员 贺鸿燕 王娟) “何某,对方车辆是直行,你的车辆转弯没有让行,按照规定你属于过错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调处近期发生在王团镇吊堡子村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调解员马如森向当事人讲解。

11月15日,王团镇吊堡子村马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返家途中与驾驶四轮车转弯的何某发生碰撞,致使马某受伤并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何某垫付了所有治疗费用5000多元。

调解员得知双方因后续赔偿发生纠纷,先后分别与马某、何某沟通,进一步了解双方诉求。因马某刚出院,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加之何某对此事态度比较消极,致使马某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员意识到问题症结所在,第二次到何某家并向何某讲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何某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调解员又到马某家安抚其情绪,马某也表示愿意和解。

就这样,在调解员多次劝解下,何某自愿向马某诚恳道歉,双方解开心结,达成赔偿协议。

--> 2023-12-18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02307.html 1 同心司法局耐心释法实现“事心双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