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炳宇
“感谢太阳山司法所和暖泉派出所,要不是你们耐心调解,这起纠纷不知什么时候才能了结。家属着急回老家,特意将一面锦旗邮寄过来,委托我送给你们。”12月8日,农民工刘某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心系百姓 维护公平感恩有您”字样的锦旗转交到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太阳山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表达对司法行政部门耐心解纷的感激之情。
今年10月,河南籍农民工刘某在雇佣方王某和罗某的要求下,与同村郭某等人来到红寺堡区太阳山镇某高速公路工段务工,然而还未等到工程开工,郭某在待工期间不幸意外身亡,家属从千里之外赶来为其处理后事。
了解事件情况后,太阳山司法所与暖泉派出所充分发挥“警司联动”工作机制,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员和民警赶到现场进行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雇佣方王某、罗某认为其对郭某的意外身亡没有责任、没有赔偿义务,最多对死者家属进行人道主义补偿2000元。而死者家属则认为,郭某与雇佣方签订了口头劳务协议,在待工期间死亡应该按照工伤死亡待遇同等对待,要求对方赔付各项赔偿金140余万元。双方因心理预期差距过大,均表示无法接受对方的说法。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适时中止调解,留给双方冷静思考各自诉求的时间。调解员通过跟雇佣方与死者家属分开进行交流,从分析事情经过、劳动劳务关系、工伤认定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无过错责任等方面多角度与当事双方进行交流。雇佣方由最开始的一言不发,终于表态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但由于工程尚未开工且自身经济条件十分困难,希望死者家属能降低赔偿数额。死者家属也从开始的悲伤愤怒到愿意考虑雇佣方实际情况,主动降低赔偿要求。
最终,经过三次警司联调,双方互谅互让解开了“心结”,对郭某意外死亡人道主义补偿金额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