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张静 杨朔) 今年以来,平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涉农民工纠纷案件334件,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84.7万元。
2021年9月27日,兰某在工作过程中因同事工作失误,被高空脱落的钢管砸伤腿部。事后,兰某与工程承包人张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到平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经审查,该中心为兰某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代理案件。律师结合兰某的陈述拟写了起诉状,并向平罗县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后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工程承包人张某赔偿原告兰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18万元,被告宁夏某建筑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3月,某工程公司8名员工被拖欠工资,到平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工作人员判断他们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登记案件信息,制作案件手续。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下,最终通过法院判决帮助8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4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