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锅炉掺烧生化污泥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oKkXKekZ。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至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https://share.weiyun.com/CEDb0PAb。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18995050388,电子信箱:740127128@qq.com,通讯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A区烯烃一分公司,邮政编码:750411。
编制单位:皓东(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13629511307,电子信箱:328146033@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313室—4517,邮政编码:101599。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2日止。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烯烃一分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