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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罗山脚下摹画好“枫”景

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诉前调解。

法治副校长走进红寺堡区新庄集中川小学开展法治宣传。

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法官重温入党誓词。

本报记者 李毓琛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理念的延展和具象呈现。近年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加强诉源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助力打造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审判在后为核心的诉源治理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固本强基,夯实诉源治理基础

11月22日,记者走进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文化活动中心,墙上挂满了该院干警的摄影、书法、手工等作品,图书室内各种书籍应有尽有,浓郁的文化气息沁人心脾。

近年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党建文化为引领,不断创新形式、拓展内涵,使党建工作成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推进器”“强心剂”。打造完成以“两廊三室两基地”为主阵地的法院文化载体,探索出一条以党建文化引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党建文化阵地、廉政文化长廊、警示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让法院文化以干警“看得见、摸得着、亲历过”的方式展现,努力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为突出党建引领,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加大对非诉讼解纷力量的业务培训、法律指引和类案指导,助力提升自治先行、自我净化先行的能力水平。该院以党员教育基地建设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的经验做法被广泛推广。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组织庭室负责人、90后专业法官宣讲团开展“法律问诊”进村进企系列活动,为辖区多家企业、群众送去优质法治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合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该院积极参与指导对乡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自治规定的“破旧立新”,依法规制高额彩礼、侵害“外嫁女”权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习气,推动提升乡村文明。向红寺堡区31个中小学派出法治副校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推动形成学法、懂法、遵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多元一体,推进诉源治理“更入佳境”

“现在科技发达了,调解案件都不用亲自到法院了,只要在手机上扫码就可以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申请司法确认也可以在线申请,真是太方便了!”赵某说。

农民工赵某此前受雇于余某,双方约定工资每月6000元,按月发放。后赵某为余某提供劳务3个多月,但余某仅向赵某支付了一个月工资,剩余工资一直拖欠。赵某向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余某支付其劳务工资。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梳理后,认为符合诉前调解条件,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诉前调解中,法院考虑到双方现在均不在红寺堡区,不方便现场调解,遂通过微信、电话等在线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对调解笔录进行了在线确认,余某与赵某只需要用手机“扫码”,就能看到调解笔录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同时在线申请了司法确认。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该院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辖区矛盾纠纷的化解,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将红寺堡区9个基层调解组织和49名人民调解员逐步纳入调解平台。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不断丰富多元解纷机制的技术应用广度、深度和力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采取“一导三看两优先”的分案办法实现精准分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努力以最小司法成本实现最优法律效果,实现纠纷矛盾源头的多元化解。

“院+站+点”,勾勒纠纷化解“全景图”

“法官、主任,非常感谢你们,请原谅我的无知,我不应该以起诉的方式逼着父亲给我买房子。”一起简单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的背后,是父与子之间矛盾的延伸。

小王大学毕业后留在外地一家公司工作,平常与家人的沟通较少。随着年龄的增长,小王觉得自己到了结婚年龄,可与同龄人相比,他没房、没车、没存款。看到2个弟弟在家人的张罗下都结了婚,父亲也添补了一部分购房款,二人都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小王希望父亲帮自己出一部分首付款在自己工作的城市购买房子,但父亲希望小王辞去工作回家发展,小王不同意,父子矛盾由此产生。父亲将家中20亩承包土地确权在小王名下,并出租给同村村民刘某耕种。小王觉得父亲不关心自己,为了让其改变想法,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身份起诉刘某要求排除妨害交还土地。立案后,法官、调解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小王始终避而不见,坐等开庭。法官带案到巡回审判点就地审理,审理过程中查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庭后与村委会主任共同给小王做思想工作,法官从法律角度晓之以理,村委会主任从情理出发动之以情,最终,小王转变了思想认识,撤回了起诉,父子心中的“疙瘩”解开了。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了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在分析研判历年案件特点的基础上,以法院为中心,在辖区设立4个审务工作站,在64个行政村搭建巡回审判点,让法官以脚步丈量民意,架起司法为民的“连心桥”,通过以点带面架构矛盾纠纷化解的“全景图”,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机制挺在前、多元化解的递进式治理路径,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截至10月,该院共受理民事案件4354件,诉前分流2963件,诉前分流率达 75%,诉前调解成功1499件,调解成功率达50.59%,司法确认849件,进入诉讼程序2892件,调撤1822件,调解率达63%。创新府院联动形式,坚持行政诉讼案件“两步走”,进一步畅通矛盾解决渠道,柔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移送中心化解案件18件,实质化解8件,化解率达到44%以上。

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理念,将“和为贵”“无讼”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在社区、在村居、在田间地头,一段段司法为民的精彩故事不断上演,让“枫桥经验”在生态移民区焕发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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