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琳 通讯员 刘晓梅) 近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金某等7人减刑、冉某某假释等8件减假案件,固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监督。
庭审中,固原监狱干警代表监狱当庭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监狱提请减刑建议书》,依次向法庭出示证明提请减刑的7名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等四组19项全面详实的书面证据;针对冉某某假释一案,重点对该犯的认罪悔罪、社区评估意见、再犯罪风险评估、人身危险性等方面进行举证。
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官宣读减刑意见书,发表出庭意见并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围绕罪犯的狱内奖惩情况、加扣分情形、财产性判项履行、“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没有再犯危险”的实质条件、认罪悔罪事实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肯定本次庭审工作,提出进一步严格减刑假释案件程序、加强刑罚执行机关举证能力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