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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四项措施强化审判管理

本报讯 (通讯员 海文) 今年以来,彭阳县法院不断优化审判管理理念,以四项措施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系统化、精准化水平。

制定院庭长对裁判案件实行“阅核”制及双向沟通机制等5项制度,以审判管理职能为依托,形成以制度为抓手的审判管理工作模式,让审判监督、案件评查、办案流程等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提升管理效能提供制度保障。修订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四类案件”行使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等8项制度,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和岗位职责清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和规范指引作用。

严把案件流程关,对办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动态管理,最大限度杜绝和减少超审限案件和隐性超审限案件。加强院庭长对审判监督的管理,严格监管审限变更审批,审限扣除、变更须经部门领导、主管院长双重审批,做到全程留痕。统筹多种监管方式,采取“常态化监督+重点督办”模式,加强对办案流程关键节点和临近审限、重点督办等案件的监控管理,延伸管理触角,推动审判管理从事后监督转为事前预判。

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活动,采取随机抽查、交叉互评等方式,对案件的审判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制作、办案效果以及案卷整理归档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评查,查找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双管齐下”,严格落实整改,注重评查结果的运用转化,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召开长期未结案件专题督办会,逐案问诊把脉、找出症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认真梳理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建议,既指出“病症”,又开出“药方”,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推动案件质量、办案能力“双提升”。

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参谋助手的作用,坚持“监督不插手、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原则,以管理数据为基础,以服务审判为目标,进行系统管理和全面服务。在广泛收集审判工作有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准确研判审判工作运行态势,提出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的决策建议,为院党组、审判委员会研判审判执行工作形势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合理分配审判资源、及时补齐问题短板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周提醒、月分析、季通报模式,对全院案件运行态势进行研判、预测、实时监控、定期分析,努力使审判运行态势分析这一管理职能发挥“智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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