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浩) 近日,西夏区法院兴泾镇法庭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王某是4岁女孩小贝的妈妈,一天幼儿园放学后,王某带着小贝在小区门口的蛋糕店玩耍,遇到孩子的同班同学小可,两个孩子在蛋糕店门口的空地上玩,王某看到孩子们玩得正开心,便和熟人聊起了天。然而,意外刹那间发生,小可看到蛋糕店门口有一包白色粉末,抓起一把喂给小贝吃,小贝吞咽后立刻发出尖叫,满地打滚,王某惊慌失措,发现小贝的嘴已经被灼伤,立即将小贝送往医院。经医生检查,原来小贝吞咽的是蛋糕店打扫卫生剩下的工业烧碱,小贝的喉咙、嘴唇以及脸颊均被灼伤。小贝伤情稳定后,王某报警要求蛋糕店老板与小可的监护人赔偿小贝部分损失,但二人均表示与自己无关,经派出所调解未果,故王某来到兴泾镇法庭寻求帮助。
兴泾镇法庭法官深入了解得知,该事件发生后经派出所、社区及司法所调解均未成功,遂第一时间与蛋糕店老板及小可的父亲联系,将二人约至法庭进行调解。法官悉心分析二人行为上的不当,又让王某拿出小贝在医院治疗的视频和照片,二人看到原本可爱的孩子因治疗痛苦哭泣的模样深感惋惜与自责。法官指出,双方均为孩子父母,应具备同理心,主动换位思考。同时,法官向蛋糕店老板及小可的父亲释法析理,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小贝的母亲主张部分赔偿的要求并不过分,并且向二人讲解类似案例。
经过法官的解释,王某意识到作为小贝的母亲其自身也存在监护失责,进而解开了心结,当即表示只要求蛋糕店老板及小可的父亲承担一小部分责任。在法官情与理的规劝下,二人当场赔付了小贝的部分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