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华) 今年以来,海原县检察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履职尽责,为创建“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高端肉牛产业示范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海原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海原县检察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和盗掘古生物化石等新类型犯罪行为,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3件13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1件288人,认罪认罚审结198人。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毒品犯罪54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构建“6×1”工作体系,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打造“花儿海原一家亲·检察同心共筑梦”特色品牌,创建“石榴籽”检察服务窗口;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生态检察长”机制,联合巡河15人(次),立案审查违法案件4件;开展乡村“厕所革命”专项监督活动和白色污染等专项检察活动,制发检察建议46份,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2023年以来,海原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等制度,受理化解来信来访64件(次);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8件,领导包案化解申诉案件3件,司法救助13人16万元。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47场(次),开展未成年人救助、强制报告、“一站式”办案57次,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有力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