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佳) 今年以来,石嘴山市中级法院聚焦司法为民,深入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和“办实事、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群众对司法审判的新需求新期待开篇破题,依法高效审理了一批让人民群众“叫好”的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江苏某公司对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其与被执行人宁夏某特钢公司、宁夏某烧结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被裁定驳回后,向石嘴山中院申请复议。石嘴山中院主审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虽然存在多个执行案件,但目前运行正常且前景良好,如果强制执行,将使其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不利于维护其他申请执行人债权和企业员工权益。随后,法官联合辖区法院共同组织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剩余执行款1455万元。
致力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针对某银行与某企业5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各方利益保护、企业经营发展,积极与主借款人、银行、保证人一一取得联系并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历时7个多小时,成功化解5件标的共2.4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马某伤残津贴等历史遗留问题,因不宜适用现行法律,为切实解决其生计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沟通,通过不懈努力,将其纳入社会保险范畴,困扰马某8年的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一天内连调3案,并全部当庭履行,平均审理天数16天;先后用时56天、36天审结2起破产清算案……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石嘴山中院对价值上亿元资产采用活查封的方式,既保证企业活下去,又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直以来,石嘴山中院结合主题教育,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司法为民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受到当事人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