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李佳君 文/图
2023年,石嘴山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使命担当,通过强化担当作为、强化争先创优、强化系统推进,多项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综合考核中位列第一,36个案件获评全国、全区典型案例、优秀案例,96个集体、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名检察官分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弘扬担当实干作风,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奋斗标尺,用实际行动在服务大局中检验工作成效,用过硬作风诠释对党的无限忠诚。
能动履职,保障高质量发展
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中发力。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围绕主责主业,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以赴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石嘴山、法治石嘴山建设。
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对刘立宁等13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先后对49名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分子进行依法严惩;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48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深入参与“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对涉嫌电诈及关联犯罪的134人依法及时起诉,为群众追赃挽损820万余元。
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中发力。依法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件51人,惠农区检察院起诉方某某等11人销售假冒品牌香烟犯罪案件,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健康市场秩序。坚持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功解决长期未决的拆迁补偿行政争议案件。针对涉企案件审理、裁判、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5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对5家涉案单位开展企业合规审查,帮助堵塞管理漏洞,让“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
在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持续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中发力。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惩治力度,提前介入案件调查9次,监督立案2件、起诉16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5件,推动行业治理“抓前端、治未病”。运用大数据筛查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7万余条,对发现的虚开增值税2600余万元的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制发检察建议6件,推动危化品储运销闭环管理。配合行政机关开展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取缔用户128家;督促155家机动车维修商户规范处置危险废物,推动完善安全治理体系。
在打造美丽宜居环境、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 +N”协同保护机制中发力。与乌海市、阿拉善盟等毗邻检察机关签署协议,共筑黄河、贺兰山生态法治屏障。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办理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9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耕地保护,督促清理农田450亩,恢复被污染耕地10余亩,回收各类固体废物1万余吨。
在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积极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中发力。深化监检衔接沟通协调机制,提前介入监察调查,提出引导取证意见241条,促进监察机关全面准确收集证据。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办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宋某某等行贿案件5件6人,提升惩贿治腐综合效能。严惩司法腐败,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立案、起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件9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实干笃行,增进民生福祉
持续用心用情做好民生实事。推动解决农民工“烦薪事”,配合政府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攻坚行动,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追讨薪金180余万元。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督促29家养老服务机构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关注妇女权益保障,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10家医院、商场母婴室改造升级。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进行严惩。
持续创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行检察官+村官“双助理”工作机制,54名检察官和317名村居主任互任助理,为群众稳妥处理各类纠纷50余件,工作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853件,促进事心双解。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通过院领导包案、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心理咨询师介入等方式多元化解积案37件,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救助困难群众88人,发放救助金166.5万元,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办理的王某某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携手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落实双向保护原则,零容忍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5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19人。针对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件。开展观护帮教、多元救助,帮助72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站,制发督促监护令57份,促进家长依法带娃。29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巡回宣讲189场次;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大武口区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平罗县检察院获评“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
提质增效,维护司法公正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侦查监督,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侦查57件,监督立案68件、撤案249件,提出纠正侦查程序违法意见300件,纠正漏捕漏诉51人,促推刑事案件侦查质量提升。强化案件审查过滤、把关,全年无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起诉质量位居全区前列;对刑事裁判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依法提出抗诉7件,采纳率85.7%,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创新“巡回+日常 +专项”刑事执行监督模式,监督纠正“脱漏管”40人、监外执行违法违规107件;清理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75人,严防“纸面服刑”。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实现全区假释案件“零”突破。
持续做优民事检察。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审查民事生效裁判案件94件,以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纠正19件;对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75件案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理的杨某、马某某虚假诉讼系列案,法院改判7件,形成惩治虚假诉讼合力。对发现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违法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23件,以程序监督促进实体公正。与法院、税务局建立民间借贷利息收入所得税征收管理机制,有效防止税款流失。
持续做优行政检察。坚持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提出审判程序违法和行政非诉执行违法检察建议55件、行政行为违法检察建议12件,做实“监督是支持更是保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把个案公正“治标”和类案监督“治本”有机结合,联合政府、法院协同推动10件乌玛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案件妥善解决,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开展冒用他人身份虚假婚姻登记专项监督,大武口区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件获评最高检优秀案例。落实行刑双向衔接制度,向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0件,着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做优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持续做优公益诉讼。坚持以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办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3件,磋商结案17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2件,全部回复整改,以“我管”促“都管”,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起的许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决被告人支付赔偿金8万余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不足2%的问题,牵头住建、宁煤集团等单位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回用率提升至50%。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实现对食品、水、大气和土壤污染物的即时检测,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维护社会公益能力。
持续坚持与时俱进,将大数据理念、方法充分运用到履职办案全过程,以数字革命为检察工作注入关键变量、插上科技翅膀。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9个,发现监督线索1040条,办理案件638件,占办案总量的24.5%。创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监督模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件,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创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作为出借资金的民间借贷案件监督模型,筛查比对数据信息5万余条,发现监督线索200余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