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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人民监督员+”打造“阳光检察”

本报讯 (通讯员 赵晨) 2023年,彭阳县检察院始终践行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创新“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方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为民的生动诠释。

该院在办理张某某交通肇事案时,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现实表现等因素,拟作不起诉决定,决定召开检察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听取案情以及各方意见后发表听证意见,一致同意彭阳县检察院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彭阳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办案。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制发工作,助力检察机关深挖普遍存在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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