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马涛) 近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索要劳动报酬未果而实施伤害行为,最终使自己获刑的案件。
被告人小强和小刚因索要工资,在某火锅店内与该店员工小明、小华发生打架纠纷,小强使用碎啤酒瓶戳伤被害人小明右前臂,致使小明“右前臂贯通创”。经鉴定,小明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小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兴庆区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小明各项经济损失49600余元。
“法律依法保护公民索要劳动薪酬、追索合法债务的权利,但禁止使用殴打、胁迫、非法拘禁等不法手段追讨债务。同时,雇主、个体经营者、用人单位等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法律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该案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劳动者,“血气方刚”并非解纷之道,激情犯罪只会让自己抱憾终身,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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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遭遇恶意欠薪,劳动者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劳动监察部门:劳动者可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寻求帮助。
劳动仲裁机构:如果投诉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人民法院: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收集相关资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组织: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