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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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宁0104民初17494号

王渊:

原告蒋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23)宁0104民初17494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王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蒋爱借款71840元,被告王渊应以本金71840元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85%支付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96元、公告费300元,均由被告王渊负担。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2023)宁0104民初17494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207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17493号

王渊:

原告蒋爱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23)宁0104民初17493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王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蒋爱支付货款7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300元,均由被告王渊负担。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2023)宁0104民初1749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207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17971号

银川市金凤区玖音海鲜烧烤吧、勉海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银川市兴庆区海星航水产品商行与被告银川市金凤区玖音海鲜烧烤吧、勉海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调料、冻货货款145292元,并按照LPR加计50%支付2023年10月25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23年11月2日,利息167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商事共享法庭(银川市兴庆区立新巷9号楼4楼411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4)宁0104民初303号

宁夏泽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杨建平与被告肖立涛、宁夏泽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华尊立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肖立涛、宁夏泽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48609.55元;2.判令被告肖立涛、宁夏泽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2410.5元(自2022年9月30日起,以348609.55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暂计算至2023年9月20日),并主张至款实际付清之日;3.判令被告宁夏华尊立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等由被告肖立涛、宁夏泽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2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四楼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原告申请对其施工的“立达国际建材五金、家具博览城65#地(奥莱A区)A1-A7轴上下水安装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本院决定于庭审结束后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选择鉴定机构,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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