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姗姗) 楼顶养鸽子,物业该不该管?影响环境卫生,住户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近日,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调解一起物业纠纷案件。
沙坡头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不接电话、拒收传票消极应诉,无奈之下,承办法官和书记员亲自上门,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法官经询问得知,被告不交物业费是因为2年前有人在楼顶养鸽,鸽子粪便经常掉落到其客厅窗户上,而且夜里鸽子发出的声音严重影响家人休息,被告和邻居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物业公司反而起诉至法院。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给物业公司打电话,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门,联合法官、书记员及双方当事人查看楼顶情况,发现有不少鸽子粪便,几只鸽子不时飞来飞去。
为妥善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现场释法析理,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民法典中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将进一步改进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回应业主反映的问题,想办法解决楼顶养鸽情况;被告当场通过手机支付的方式缴清了物业费,双方当事人对法官上门调解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