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芳) 1月30日,一起系列案的申请执行人代表向灵武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贺永宏送来一面写有“关爱弱势为群众 执法为民扬正气”字样的锦旗,表达对法官公正细致办案的感激之情。
2017年,灵武市部分政协委员自愿捐资,为赵某等35人购买羊只,并交由宁夏某农牧公司托管,负责羊只的饲养、防疫、销售及保险。约定托管期限为3年,托管期内,宁夏某农牧公司每年向赵某等人支付分红款1500元,托管期结束后,若赵某等人不继续托管,宁夏某农牧公司需向赵某等人退还6300元或同等价值的羊只。此后两年,赵某等人如约收到分红款,但第三年的分红款宁夏某农牧公司并未按期支付,赵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向灵武市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贺永宏第一时间邀请捐资人了解情况,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提出分期履行的执行方案。与捐资人沟通交流后,法官、捐资人及35名申请执行人来到宁夏某农牧公司,对分期付款方案进行商议,经过不断释法说理、耐心调解,宁夏某农牧公司承诺将按期还款。
后在执行法官的持续督促之下,宁夏某农牧公司按期向35名申请执行人支付款项。2024年1月22日,宁夏某农牧公司第三次履行到期款项后,赵某等35名申请执行人表示自愿放弃案件欠款利息。至此,该起涉及35名申请执行人的合同纠纷系列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