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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法院“百日攻坚”集中执行持续发力

本报讯 (通讯员 秦果) 1月30日晚,永宁县法院开展新年第二次“百日攻坚”执行活动,集中力量攻坚一批涉民生案件,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加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我知道错了,现在就履行。”马某某与赵某某因2500元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23年12月中旬还清借款。约定期限届满,赵某某一直拒不履行。

集中执行时,执行干警来到赵某某家中,明确告知其如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产生的不利后果。就在干警对赵某某释法明理时,其对门邻居向执行干警反映赵某某欠钱不还的情况。因该邻居系聋哑人,通过手机打字的方式告诉执行干警,其与被执行人存在1000余元的经济纠纷,多次催要未果,希望执法干警帮其要回。随后,执行人员对赵某某进行耐心劝说,讲明利害关系,告知其邻居系弱势群体,要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利和合法权益。此时,赵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履行了还款义务,并与邻居握手言和。

王某某经营一家农业合作社,在闽宁辖区收购农户葡萄后长期未支付货款,6名农户遂将其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王某某与农户达成协议,于今年1月中旬支付6名农户的葡萄货款,时间届满,王某某却迟迟不予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线上财产查控、线下实地调查均未发现王某某及其财产线索。

集中执行活动启动前,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希望借此行动找到王某某。6名农户听闻通过多方打听寻找,终于在闽宁镇将王某某“堵”住。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王某某传唤至法院,告知如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王某某迫于法律威慑,积极筹集案款,将其名下6件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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