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去年以来,平罗县公安局扎实开展“五项提升行动”,全力打造法治公安建设“平罗样板”,执法质量实现“十连优”,在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排名第二,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达96.3%,连续5年增长。
2023年,平罗县公安局认真落实党委会前学法制度,专题学法5次,举办6期法治专题讲座,开展会前学法16次。聘任2名法律顾问、6名公职律师,发挥案件办理、执法风险防控作用,实体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门户网站将现有391项合法行政权力向社会公示。加强执法智能管理平台应用,网上审核案件785起。在全区公安机关试点推行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办理案件25案25人,适用快速办理程序行政案件200起,行政案件办结率76%。
研究制定《平罗县公安局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十项措施》,深入执法高风险所队开展“订单式”培训4次,执法风险预警信息处置率100%。建立执法顽疾曝光机制、所队长评阅案件机制、案件质量红黑榜通报机制,加大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质效,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扎实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40余次,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运营新媒体播发286部普法短视频作品,总播放量上亿次。深化“阳光警务”改革,对违停等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次警告和先行提醒,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和交警大队车管所被自治区公安厅授予“全区公安政务服务示范点”荣誉称号。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坚持会前学法及执法培训周例会制度,参加法制大讲堂、庭审旁听、同堂培训,落实法制员跟班学习制度,13名民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6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全警法治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