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冯静) 2月21日,惠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利用法治惠农微信公众号发出《关于公布惠农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向社会公布惠农区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惠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立惠农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邮箱、投诉举报地址,履行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