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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法庭满是“泥土味”

10个案子9个田间办

2月27日,大坝法庭庭长马秀花(左)接待大坝镇蒋东八队村民,就子女赡养问题给予解答。本报记者 马涛 摄

本报记者 马涛 吴彩华 何巧云 马琳 实习生 陈雨书

“那天刮起了沙尘暴,能见度不到50米。我、派出所民警、原告和被告四个人,围坐在4平方米的彩钢房里,经过2个多小时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回忆起曾经调解的一件案子,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大坝法庭庭长马秀花印象深刻。

“大坝镇涉土地类纠纷较多,不仅要实地勘察,还要熟悉村规民约,兼顾乡土人情。在办公楼里‘坐堂问案’肯定不行。”据马秀花介绍,作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大坝法庭坚持审判力量下沉、服务前置,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方便群众,打造在一线化解纠纷的“田间法庭”“民间法庭”“夜间法庭”的“三间法庭”,“10个案子有9个都要到村里、田间去办。”

首选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春季是涉农纠纷高发期,也是纠纷化解的关键期,大坝法庭集中精力发挥司法之力,精准护航春耕生产。”马秀花告诉记者。

文章开头的案子,就是去年春耕前夕马秀花调解的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

何某租赁刘某500余亩葡萄园,双方约定租赁期限10年,每年年初交清当年租赁费,逾期刘某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谁知合同履行至第4个年头,何某未按期交纳租赁费,并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部分葡萄苗铲除种植玉米,刘某遂将何某诉至法院。

“实地察看葡萄园种植情况后,我在现场开始调解,但双方矛盾较深,均不同意和解,为了不延误农时,法庭及时依法作出判决。”马秀花告诉记者,“案件很简单,判决很明确,但案了事未了,事后何某阻拦刘某春耕生产并引发了肢体冲突。”

为了达到“事心双解”、避免损失进一步加大,马秀花第一时间做起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几轮沟通,何某表示愿意解除合同,但其拖拉机和部分农具仍放在刘某的彩钢房内,暂时无处存放,希望法官一并协调处理。

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法官通知何某、刘某次日前往涉案葡萄地现场解决纠纷。第二天天公不作美,大风伴随着沙尘暴,能见度极低。看到法官如约而至,何某当即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放弃下剩承包费,何某也不再主张拖拉机损失。随后,马秀花组织双方现场对农具进行清点,并将拖拉机等农具一并拉走。

彩钢房外的葡萄园风沙弥漫,屋内“法理情”你来我往。“当事人接到我们到达约定地点的电话时很是诧异。案子之所以能顺利化解,跟我们当天顶着风沙如约而至有关系,法官用诚心打动了他们。”马秀花说。

近年来,大坝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田间、民间、夜间“三间法庭”工作模式,走到乡村阡陌中巡回审理,就地化解矛盾。2021年至2023年,共计收案958件,结案930件,年均结案率97%,法官年人均结案260件,调解撤诉结案率稳定在80%以上。

把庭审开在田间地头

每每遇到典型案例,大坝法庭都会邀请村民到村委会旁听公开审理,为村民们上一堂实用的普法课。

一次,大坝镇滑石沟村村民甲赶着自家的羊到三棵树村村民丙的果园放羊,三棵树村村民乙也赶着一群羊到丙家果园放羊。

二人相遇,羊群交锋,怨气顿生。

乙嚷嚷着:“你一个滑石沟的,凭啥跑到我们三棵树村放羊?”说着便要将甲的羊群赶出果园。随后,双方发生争吵和撕扯,乙将甲殴打致伤,甲诉至法庭,要求乙赔偿经济损失。

受案后,马秀花带着双方当事人到涉事果园实地察看后,心中有了数——案子不大,但村民关注度高,遂来到三棵树村村委会现场公开庭审,并邀请两村村民参加。

庭审中,原告甲情绪激动地说:“我在三棵树村的果园放羊,人家主人没说啥,你凭啥不让我放,还动手打人?”被告乙不甘示弱,双方剑拔弩张。见状,法官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一边耐心倾听各自意见,引导双方依法举证、质证。

旁听村民代表说:“多大点事啊,两方羊只都进到园子里了,也都是大坝镇的人,不如大家各退一步,以和为贵。”

庭审从开庭到结束不到40分钟,当事双方都觉得很惭愧,现场握手言和、赔偿到位。

“这类案子就应该开在田间地头,不但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加深了印象,找到了实现案结事了的办法。以后和别人发生矛盾时,想起今天这个案子,就会多一分理解、少一分冲动。”旁听村民对马秀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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