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陈兆培 文/图
3月1日下午,一个普通的工作日,彭阳县法院一楼几个调解室同时在进行调解。
第一调解室:并案调解赢掌声
“营业房的物业服务与住宅区能一样吗?提供什么服务了就要收这么高的物业费?”某物业公司因为营业商铺拒缴物业费将马某、李某起诉至法院。法官助理小海通过沟通,了解到双方产生纠纷的根源是物业公司服务不佳、收费标准难以达成一致。
考虑到案情简单、矛盾争议点相似,多个业主在场更有利于制定新的收费标准,法官助理决定将马某、李某的案件并案调解。调解现场,小海以相关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互谦互让,并提供实际可行的调解方案:按照实际服务内容收取物业费。在几个人的共同协商下,物业公司与业主对收费标准达成了一致意见,马某、李某当场支付所欠物业费。
结束调解时,调解室里响起了一阵掌声,当事人用掌声表达着感谢和信任。
第三调解室:重归于好循民声
“日子没法过了,这婚一定要离!”看到张某,王某的情绪非常激动,坚决要求离婚。一时间,张某不知所措,只能一遍遍向妻子重复着:“给个机会吧,我不想离婚……”。
法官助理小邓通过翻阅卷宗、电话询问了解到,张某与王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家庭条件尚可,孩子学习优异,这10年的婚姻虽然有过磕碰,但还不至于离婚。
谈及离婚理由,王某说,在过年期间,丈夫张某酒后因生活琐事当着亲友的面骂了王某,王某气愤不已离家出走,后来起诉到了法院。小邓耐心倾听完双方的心声后,严厉批评了张某的行为,张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妻子王某作出了保证。随后,小邓从日常生活出发,引导夫妻双方相互理解,用心经营夫妻感情,照顾好家庭和孩子。在耐心劝说下,王某也表示今后不再冲动,会冷静处理家庭矛盾。看到两人和好,小邓由衷向他们表示祝福。
“石榴籽”调解室:保障民生奏和声
刘某拖欠李某1.2万元劳务费已久。“我在外地,需要核实情况,再给我点时间……”这些常见的说辞刘某无一例外都使用过,法官多次沟通未果,只好按照程序安排开庭日期。
根据经验,这起案件并非没有调解的余地。开庭前一日,法官再一次拨通刘某的电话“絮叨”了半个多小时:“修补路面本身是一项惠民工程,但是支付劳务费的节奏有些慢啊,法理、情理、道理都讲不通啊……”
听到这里,刘某被法官的执着打动,表示愿意到法院解决问题。在“石榴籽”调解室,还没等陈法官开口,刘某就当场向李某支付了劳务费。“我还以为这钱没着落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钱,感谢法官!”李某握着法官的手感谢道。
调解室里的“春风化雨”,得益于彭阳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始终,切实推动各类纠纷的源头化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