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博远) 近日,青铜峡市法院立案庭打出诉前“保全+调解”组合拳的方式,高效化解两起合同纠纷。两起案件从保全到调解,从制作笔录再到账户解封,环环相扣,只用了4天时间,当事人赔付90余万元。
青铜峡某包装公司与宁夏某农业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宁夏某农业公司受托向广州、东莞等地运输货物。期间,宁夏某农业公司因经营等问题拖欠青铜峡某包装公司运费80余万元、货款12余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青铜峡某包装公司将宁夏某农业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练某某起诉至青铜峡市法院。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向原告告知诉前保全的优势与风险后,原告申请诉前保全,承办法官经审核后立即作出保全裁定,及时冻结被告宁夏某农业公司及练某某的银行账户存款。经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从情理、法理出发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向被告释明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和拒不履行将导致公司不能正常运转、工厂不能正常开工等后果。最终,被告练某某主动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履行了拖欠款项。原告代理律师在做完笔录后有感而发道:“通过诉前‘保全+调解’的模式,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还可以及时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这一套‘组合拳’真的太赞了!”
该案办理过程中,青铜峡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通过立案阶段的“四快”,即快审查、快立案、快保全、快调解,将纠纷止于未诉,以最少的诉讼成本,最大化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