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3日作出了(2023)宁0522民初26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宁夏鸿森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森公司”)。鸿森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广东鸿森集团有限公司及张贵斌组成。
鸿森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详情请致电宁夏鸿森矿业有限公司清算组。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强,电话:13922121508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德宁国际中心28层
宁夏鸿森矿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