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小慧) 近日,同心法院王团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起交通事故案件起因是原告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在十字路口与被告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原告及乘车人受伤的后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小轿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马某十级伤残。原告马某与被告小轿车驾驶人、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第一次安排的开庭时间因大雪延期,办案法官经过各方协调,确定了第二次开庭时间。开庭前一天,法官关注天气预报发现又有大雪,遂提前与原告及保险公司沟通。原告律师与保险公司表示可以提前一天到达,被告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因交通不便,无法到达法庭。办案法官结合案件情况,决定不再延期,并与不能到庭的当事人沟通进行线上开庭。开庭前,办案法官与未到现场的两名被告进行电话沟通,与原告律师及被告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沟通,了解各方当事人的心理预期,认为可以再组织一次调解。为提高办案质效,办案法官一方面积极安抚原告的情绪,了解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同时向其分析赔偿责任和标准,讲清时间成本、执行成本等因素。另一方面,对被告进行耐心释法明理,讲明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原告决定对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撤诉,并与保险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