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静) 近日,平罗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案件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向履行义务方发出了首份《生效法律文书督促履行通知书》,督促其积极主动按照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支付义务,并告知其逾期不履行将要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为切实推进执源治理,提升自动履行增量,做实执行案件减量,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督促债务人自觉履行义务,该院印制《生效法律文书督促履行通知书》,在向当事人送达具有履行义务的调解书、判决书时一并发送,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对案件的履行情况持续跟进,实现执源治理工作从末端治理到源头预防、单一治理到多元共治的转变,让当事人胜诉权益更快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