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唐丽华) 3月6日22时许,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管一大队民警在杨马湖村附近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轮胎挤压变形严重情况。民警判定该车存在严重超载违法行为,随即引导该车辆到达金银滩超限站进行称重。经称重检测,该违法车辆总质量为110.82吨,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吨,超载126.2%。
经了解,该车驾驶员丁某某想着夜间交警不会查车,所以抱着侥幸心理上路,没想到被交警查获。丁某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对其现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违法行为告知,要求丁某某将超载货物进行安全转运,并将他移交大队案件办理中队进一步处理。根据“一超四罚”的原则,将抄送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