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身份证号:640381********0044):
鉴于你申请的年休假已于2024年3月8日结束,公司已通过多种途径、方式联系你返岗,并于2024年3月11日邮寄返岗通知书,但因你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快递不签收。现公司再次通知你:自2024年3月9日起,你未办理任何请假或离职手续,也未经公司批准,处于长期离职状态,你已自行实际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你的行为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请你于2024年3月28日前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与你的劳动关系将于2024年3月28日依法解除。特此公告。
中海宏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2020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