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及职工债权人:
2023年12月1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宁01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宁夏恒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宁01破申2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泽元(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夏恒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宁夏恒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鉴于目前公司接管情况,根据职工债权核查需要,请宁夏恒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及职工债权人于2024年4月1日12:00前联系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社保权益明细、缴费发票、工资流水、债权形成说明等)。因逾期登记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贵方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业广场18层;
联系人:丁律师18195139003,黄律师13995406922
电子邮箱:254420366@qq.com 特此公告。
宁夏恒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