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永宁法院开展“春雷”集中执行活动

3月27日晚,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家中书写法院传票。永宁县法院供图

本报首席记者 马涛

3月27日19时,永宁县法院开展“春雷”集中执行活动,聚焦涉民生案件,严厉打击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行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宁夏法治报社对此次活动进行全程直播,累计观看量达到20.3万人次。

名下有车还拒不履行——扣车扣人

杨某在永宁县法院有2件劳务合同纠纷案涉诉,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一直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财产查控,发现杨某名下有一辆小型机动车。

“这不就是杨某名下登记的那辆小汽车吗?”当晚,执行干警在去往杨某家的路上发现该辆小轿车停在路边,确定杨某就在家中。随后,执行干警将杨某堵在屋里。

释明案件情况以及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后,杨某仍然态度强硬,执行干警遂依法对其车辆采取扣押措施。

“很不巧,我的车钥匙不在家。”见状,杨某说。

执行干警将杨某带至车旁,明确告知其若不提供车钥匙将采取查封车辆的强制措施。在被执行人及现场证人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将该车辆上锁并张贴封条,将杨某传唤至法院。

杨某家属得知情况后,主动将车辆开到法院作为担保,当场履行完毕一案,承诺下月中旬前履行完毕另一案。

诚意还款但需要时间——扣车担保

李某从刘某处购买了一台价值4768元的净水机,使用正常却一直未支付货款。多次催要无果后,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支付刘某货款4768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刘某申请法院执行。

当晚,执行干警找到李某并将其传唤至法院。执行干警与李某耐心沟通,希望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若不积极履行将承担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我确实想要还款,但目前生活十分困难,已向亲朋好友筹集案款,目前只筹到了1500元。”李某表示,剩余案款要等朋友拿存折取出现金后才能履行。

见李某态度诚恳,且积极主动筹集案款,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沟通后,同意李某以其车辆作为担保,以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最终,法院扣留了李某的行驶证和车辆钥匙。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执行完毕案件9件,执行到位32万余元,和解案件1件,扣押车辆2台,拘留1人。

--> 2024-03-29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15178.html 1 永宁法院开展“春雷”集中执行活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