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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宁夏交警安全护航“不打烊”

4月5日,民警劝导摩托车驾驶员驶离高速公路。

本报记者 陈世伟 文/图

春和景明,草木寄情。清明假期,群众返乡祭扫、自驾出游高度集中,全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和旅游景区、陵园墓地、城市近郊等周边道路迎来车流、人流高峰。宁夏交警开启护航群众平安出行的“不打烊”模式,聚焦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保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部署,提升勤务等级,科学分析研判,严密秩序管控,重点交通违法查处量同比上升15.4%,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8.75%、12.5%,未发生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大范围拥堵,全区道路交通形势总体平稳有序。

加强部署 推动工作落实

4月3日,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全区公安交管部门视频会议,就做好清明节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建立“日研判、日调度、周通报”工作机制。交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在重要节点带队深入基层、直奔一线,对全区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全覆盖督导检查。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紧盯重点环节,加强隐患排查。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关键道路和重点企业,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结合“春季行动”集中整治阶段要求,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严格路检路查、加强巡逻值守、突出精准查缉。加强路网运行态势监测,强化拥堵易发、事故多发路段的勤务部署,高效开展疏导管控、科学均衡路网流量、充分做足应急准备,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各类警情。

广泛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

“据气象部门预测,清明节期间我区大部分地区将出现多云天气,局部地区有小雨。春季时有降温、沙尘、降雨、起雾等天气情况,遇有恶劣天气等气候能见度较低的情况要牢记:降速、控距、亮尾。”清明节前夕,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交通安全出行指引,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密切注意天气变化,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各地交警结合近年清明节前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交通流量等情况,提前分析预判影响今年清明节假期交通安全形势的主要因素,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工作,结合春季大风、扬沙天气多发等情况,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综合研判清明节期间出行交通流量变化和事故风险,公布辖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针对“两客一危一货”和农村“一老一少”等重点群体,深入企业、社区、集市等地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持续推进“一盔一带”行动,加强规范使用安全带集中宣传,营造汽车驾乘人员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的良好氛围。

紧盯重点 科学调整勤务

4月5日15时30分许,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3辆摩托车相继在青银高速跟随骑行,民警见状当即拉响警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喊话的方式要求3名驾驶员靠边停车。民警询问得知,3名驾驶员从西安一路沿银百高速转入青银高速,准备前往银川游玩。民警耐心向3名驾驶员讲解了《宁夏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只有一个转向车轮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并向3名驾驶员宣传摩托车在高速行驶下易出现的危险情况。3名摩托车驾驶员在交警引导下就近驶离了高速公路,并对民警人性化执法竖起大拇指赞扬道:“宁夏交警执法很有人情味,这次来宁夏旅游算是来对了。”

针对群众返乡祭扫、自驾出游需求的增加,我区交警结合科学调整勤务模式,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投入路面,强化重点时段管控,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切实提高路面的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墓区和景区出入口以及穿村过镇、山区公路要道口增派警力,严查“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驾醉驾、农村“两违”等易肇事致祸违法行为,在城市重点路口、路段设立查纠点,持续整治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群众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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