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毓琛
在城市的快节奏生活中,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因为一瞬间的疏忽或违规行为,让人追悔莫及。
大货车变道忽视盲区车辆
大货车体型较大,前、后、左、右四个区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盲区,一旦有车辆、行人误入盲区,极易引发事故。
近日,马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文昌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学院路路口时,与同方向行驶的赵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轻微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西夏区交警一大队民警调取路口监控视频发现:马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通过事故发生路口前,从左转车道变更到直行车道,赵某驾驶的小轿车处于大货车的视线盲区,碰撞后大货车驾驶员马某并未察觉,导致小轿车改变方向,被大货车横向顶着推行了几十米远,听到小轿车的连续鸣笛,马某才意识到可能发生了碰撞。受到惊吓的赵某表示,自己在直行车道正常直行,突然就被后面的大车撞到,车辆完全不受控制,自己被吓坏了。
当事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
赶时间送货闯红灯酿事故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是安全出行的基本准则,但也有人心存侥幸,为抢时间而闯红灯,结果引发了交通事故。
近日,银川市亲水街培华路路口发生一起因闯红灯引起的交通事故。金凤区交警一大队民警调取事发时的监控视频看到,张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培华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亲水街路口时,在明知前方信号灯指示已经变为红灯的情况下,径直闯红灯冲过路口,导致赵某驾驶小型轿车避让不及引发事故。所幸的是,双方驾驶人均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亡。
“我着急送货,以为能过去呢。”轻型普通货车张某本是想赶时间,却因为酿成事故得不偿失。
随意掉头引发惨烈事故
掉头对于“老司机”来说已是轻车熟路的操作,但实际驾驶过程中掉头可不是打一下方向盘那么简单,盲目自信或抢“一时之快”,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掉头要从最里侧车道掉头,你看你的车在哪停着呢?”近日,宁某某驾车沿北安巷由北向南行驶至某小区门前路段掉头时,遇朱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沿北安巷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朱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民警调取事发时监控画面显示,宁某某未提前变更至其左侧车道,而是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时直接跨越车道掉头,这一突如其来的危险举动,让行驶在其后方左侧车道内的朱某某来不及避让,一头撞上了宁某某车辆的后尾部。巨大的撞击力让朱某某连人带车在地面上“翻滚”近50米左右才停下,受伤严重。
当事人宁某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