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婧 金亚琼) 今年以来,平罗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着力构建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有效提高法治宣传效果。
2023年,由被告张某为原告王某拆卸2台空调运输至贺兰县并安装,费用共计1100元。该车辆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发生火灾,引起爆炸,导致皮卡车及车内所有电器全部被烧毁。经消防救援大队核实,被告张某和马某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吸烟,并将烟头从车窗扔出,认定起火原因不能排除车辆在高速行进过程中外来飞火引燃车厢拉载的易燃可燃物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原告王某要求被告张某、马某赔偿损失未果,引起该案诉讼。
平罗县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在运输过程中未尽注意义务,明知车内装有易燃易爆的电器,仍在车辆行驶中抽烟,并将烟头从车窗扔出引起火灾,造成原告货物损坏,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综上,依法判决被告张某、马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1096元。
今年以来,该院不断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选取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力求发挥司法案例的指引、警示和教育功能,引导社会各界提升普法教育理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