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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多举措畅通群众行政复议渠道

本报讯 (通讯员 史逸彬) 4月1日,自治区司法厅调研组到平罗县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平罗县政务大厅、平罗县司法局及平罗县人社局,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相关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参观了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主方向的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对打造行政复议咨询、接受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行政复议宣传等一站式、全方位的行政复议服务,同时将法律援助与行政复议内容进行有效衔接,进一步畅通群众行政复议渠道做法给予肯定。

调研组深入平罗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办案场所,查看接待室、听证室、案审室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等建设情况,与分管领导及复议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就人员配备、场所建设、资金保障、案件数量及案件协调化解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调研组查阅了部分案件卷宗,对新法实施后案件办理工作进行了针对性的指导。调研组在人社局和谐劳动关系联动中心,参观了解了“一站式”管理、“一窗式”办理、“一条龙”处理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查阅了相关行政复议案卷,给予了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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