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丁玲) 近日,大武口区检察院在核查孙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中发现,法院判决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同时没有宣告禁止令。该线索的发现得益于该院研发的“刑事判决裁定法律监督模型”的推送。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此罪是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需依法禁止被告人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以此为切入点,巧用“数字蓝海”,以大数据赋能筛查同类型案件并发现多条线索,审判监督深度融合数字检察见实效,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通过对刑事裁判文书数据的获取和提炼,利用“监督规范预设+数据建模+关键词智能检索+数据碰撞比对发现线索”的方法,依托刑事判决裁定法律监督模型,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提出相应的监督方式,达到类案监督的目的。目前,调取数据1742条,发现刑事裁判文书存在问题的线索7条,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2份,实现刑事审判监督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秉持“边研发、边应用、边完善”理念,组合案由、刑期、裁判结果、文书送达日期等案卡数据,通过运用文本分析提取、大数据比对等智能化手段,进一步分门别类,获取海量数据后,经过分析研判确定违法情形开展刑事检察监督。针对数据错漏、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综合运用案管纠正、检务督察等内部监督手段,倒逼检察官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同时,发挥数据的乘数效应,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一体履职,通过分析研判,梳理某一类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及原因等,针对监管部门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