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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庙法庭联动联调促进邻里和谐

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杨苗苗) “老李将我家的地推了路,几年了都没有说法,太欺负人了。”近日,辖区村民赵大娘来到彭阳县法院草庙法庭咨询诉讼事宜。经书记员小杨了解,老李为了出行方便,在7年前占用赵大娘的土地推了路,事后双方答应互换土地,但老李一直未予兑现,无奈之下,赵大娘将老李诉至法院,希望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土地纠纷是乡村邻里多发性矛盾纠纷,处理不当不但会影响邻里和睦,还会引起信访矛盾。”草庙法庭庭长曹海波决定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开展联合调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修复邻里关系。

调解现场,老李不认可赵大娘的说法,其称推路一事是经过她同意的,本质是为了双方出行便利。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为了打破僵局,曹海波对照土地确权证书进行实地勘验,发现推路所占用土地少部分属于赵大娘的承包地,其余均为其自行开垦的土地。在查清基本事实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赵大娘,其自行开垦的土地不受法律保护,推路占用地可以考虑让对方进行补偿。“推路不只方便我一人,怎么还让我补偿?”听到“补偿”二字,老李摇头否定。

“老李,你是个明白人,怎么这时候犯糊涂呢?占用别人的地不应该补偿吗?”各调解人员纷纷劝说老李。最终,在多方的劝解下,老李同意补偿赵大娘,当场支付补偿金1500元,该案未进入诉讼程序便得到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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