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通过我们的监督,辖区139个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及没有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项目已经整改完毕,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025万元。”4月17日,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检察官刘丽媛告诉记者。
提及这笔费用,还要从刘丽媛参加的一次会议说起。2023年5月,刘丽媛参加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的水土保持工作推进会时,听到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说不知道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前还需要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以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部门收缴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费用。是这一家房地产公司不知情,还是普遍现象?兴庆区检察院立即展开核查,发现辖区生产建设项目众多,且大多没有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这将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也不利于实现水土资源保护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刘丽媛说,经调查发现,辖区水土保持工作推进缓慢的最大原因在于相关部门对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建设主体缺乏防治意识,前期环节缺失防治方案、建设过程缺失防治措施成为普遍现象。
找到公益受损的根本原因后,兴庆区检察院结合数字技术应用研发建成了“水土保持公益诉讼检察类案”监督模型。
该院收集辖区立项并招投标的生产建设项目以及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内的数据,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变”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补偿费”“审批”“验收”“报备”等关键词进行组合对比检索,筛选出19条线索,调查核实后立案,并以类案的形式向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件。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督促辖区139个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项目,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有64个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025万余元。
2023年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兴庆区检察院建立的“水土保持公益诉讼检察类案”监督模型在全区检察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全区水土保持公益诉讼专项法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