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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法院公开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案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洁) 近日,同心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案,杨某虎、马某龙、马某军3人因偷越国(边)境被判刑。

2019年7月,被告人杨某虎提议去缅甸的小勐拉玩,被告人马某龙、马某军表示同意。杨某虎随即联系境外人员杨某(在逃),三被告人按照杨某的安排于2019年7月17日乘坐飞机从银川市到达云南省昆明市,又从昆明市到达西双版纳州打洛口岸,由当地村民用摩托车送至一河边并乘坐渡船过河到达缅甸境内,后杨某驾驶车辆将被告人杨某虎、马某龙、马某军接到缅甸的小勐拉。三被告人在缅甸小勐拉滞留约1个月,先后按照杨某的安排原路返回国内。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虎、马某龙、马某军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核其行为均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杨某虎、马某龙、马某军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某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马某龙、马某军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最后,法院根据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三被告人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4个月不等刑罚,分别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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