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禹红智 周世胜) 今年以来,平罗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借鉴兄弟法院经验做法取长补短,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狠抓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按下利益保障“快捷键”,跑出“一保两促”“加速度”,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一季度,该院执行团队承办案件411件,结案303件,执行完毕率为70.47%。办理保全案件49件,同比上升36%,平均结案时间2天。在执行事务大厅设立执前和解窗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22件。监督案款发放1866笔,累计发放案款4857万余元。
1994年5月11日,被告夏某购买原告吴某的大米,欠款3128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夏某因犯罪被判刑,无法执行,该案于1999年11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3年1月19日申请执行人吴某去世。2024年3月,因夏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吴某之子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近日,夏某终于将执行案款一次性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至此,这件历时25年的执行积案结案。“本来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申请强制执行,没想到时隔20多年,你们居然帮忙把钱要回来了!”4月18日,拿到执行案款的吴某之子办理领款手续时向执行干警连声道谢。
执行干警介绍,第一季度,他们办理委托执行案件118件,对外委托50件,上级法院下发督办事项9件,均在期限内完成。运用电子送达执行案件1055件2339人次,送达成功1985人次,送达成功率85.05%。在指挥中心设立小标的案件速执小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难案攻坚,专门负责办理2万元以下标的案件。制定财产保全实施细则,在民商事案件办理中全面开展财产保全工作,通过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推进案源、诉源、执源、访源一体同源治理。每周通报执行员的办案情况,以“红榜黄标”方式评定晾晒,对好的方式方法采纳推行,对短板弱项及时补齐改正,进一步提升执行人员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