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俊) 近两年来,平罗县法院头闸法庭全力打造“三农法庭”,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
落实关于“三官一师一员”下基层工作要求,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及村(居)建立“1+4+N”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向辖区政府发出司法审判专报,分析案件特点,总结纠纷成因,提出多元化工作建议。推荐人民调解员按照法定程序成为人民陪审员,通过参加庭审活动,提升调解能力。常态化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依法调解,认真落实“庭后说理、判后答疑、生效后督促”机制,开展《法官说案》普法讲座和送法进村(居)活动。在灵沙乡建立共享法庭,开展在线立案、在线诉讼调解、在线指导人民调解。依法妥善审理某村民委员会诉宁夏某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依法审理多起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等,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主动向群众宣传土地政策,依法妥善审理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委托制种合同纠纷等,四成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