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冀兴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高彩霞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银劳人仲案字〔2024〕83号)已于2024年4月24日审查立案。因你单位注册办公场所无人办公,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在本委一楼一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60号,电话:8363992),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30日内,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