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吉祥:
根据银川希尔力电气有限公司与何金有2024年1月27日双方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方银川希尔力电气有限公司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2018年5月24日作出的(2018)宁0104民初3820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的全部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诉讼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依法转让给何金有。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周吉祥,若债务人周吉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向债权受让人何金有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通知人:何金有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