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兴 文/图
5月11日,平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李月成功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后,按照医生要求,经过短暂休养,平安返回工作岗位。
“作为一名党员民警,在局党委的培养教育下,能在身体健康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一名急需造血干细胞的血液疾病重症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挽救他人生命,我感到很荣幸,也是我应该做的。今后再遇到关键时刻、需要扶危帮困等志愿活动,我将一如既往、毫不犹豫、挺身而出,带头发扬新时代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敢于担当精神!”李月说。
李月告诉记者,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后,医生把被捐患者的女儿为他写的感谢信转交给他,他才知道被捐患者是一位远在上海医治血液疾病重症的母亲,他期待这次捐献能给他人带来健康的希望。同时希望能带动更多人积极主动参与这样有意义的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
李月2012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热心公益事业,长期坚持献血并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018年在一次无偿献血中,得知造血干细胞可以挽救血液病患者的生命,且配型只有几万分之一甚至几十万分之一的机率,他毫不犹豫地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2023年年底,李月接到平罗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得知自己与一名血液病患者初配成功。由于患者病情反复,捐献时间几次更改。为了顺利实现捐献,按照要求,李月调整饮食结构,坚持锻炼健身,把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积极配合做好捐前准备工作。今年4月12日,在平罗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母亲的陪同下,李月前往西安并成功完成捐献,成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第17347例、宁夏第132例、石嘴山市第25例、平罗县第9例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
5月11日,石嘴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志国,平罗县副县长王敏及市县红十字会负责人前往平罗县公安局看望慰问李月,对他的大爱行为和助人为乐的善举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