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唐丽华) 人醒不等于酒醒,“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甚至是醉驾。5月11日早上,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管一大队在同一点连续查获2名“宿醉”驾驶员,给日常行车安全敲响了警钟。
当日7时45分,该大队民警在利红街牛家坊路口设卡开展集中整治,对一辆宁C牌照的白色丰田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吴某某有酒驾嫌疑,随即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为52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吴某某前一晚与同事聚会喝了酒,想着休息一晚就没事了,便驾车上路。民警告诉吴某某,查处酒驾不是以饮酒和驾车间隔时间长短为依据,而是以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一旦达到或超过酒驾、醉驾的标准,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按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吴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无独有偶,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段因同一个原因,驾驶员尹某某被民警查获。经对尹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5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领尹某某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