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员工王静(640121****2861)、冯涛(642223****1626)、薛小静(640111***3127)、王燕荣(640121****2267)、许亚勤(411481****2427)、任婷婷(640102****1827)。自2024年5月9日起未到岗上班 ,导致甲方单位服务工作无法保障,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王静、冯涛、薛小静、王燕荣、许亚勤、任婷婷开除处理,同时我公司保留对以上员工因罢工、旷工给我公司造成影响及损失追偿的权利。特此通知。
宁夏中鸿朗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