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兴
近年来,石嘴山市惠农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职能作用,以打造“塞上枫桥”品牌为抓手,紧密结合“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和“事心双调”工作机制,搭建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心理疏导平台,将“事心双调”工作机制贯穿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始终,系统构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筹、村(社区)“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支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体系,不断优化完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多元化模式,想方设法解决人民群众对纠纷化解的多样需求,让当事人既解事结又解心结,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进“塞上枫桥”品牌实现新突破,让大量纠纷止于诉前,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2011年,马春(化名)向马梅(化名)借款2万元,因双方系亲属,出于信任,未打借条。今年以来,马梅多次要求马春偿还欠款,协商未果,双方发生激烈争执。河滨司法所排摸了解纠纷情况后,分析认为这起纠纷实际上是隐藏在经济纠纷下的家庭纠纷。矛盾双方系同母异父的姐弟,多年来家庭矛盾交织,导致双方冲突升级,欠款纠纷只是一个“导火索”。在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为预防矛盾升级并成功打开双方心结,河滨司法所邀请心理咨询师及时介入,并联合河滨派出所、红旗社区共同进行调解。调解中,心理咨询师发挥心理疏导优势,运用心理咨询技术,耐心引导当事人发泄激动的情绪,让其逐渐冷静和理性下来。随后,调解员趁热打铁展开调解工作,针对关键矛盾点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了协议,长达10多年的心结也被解开。河滨司法所通过“事心双调+多元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了这起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经济纠纷。
据了解,惠农区已建成覆盖全区各乡镇(街道)、村(居)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设立各级调委会90个,培养发展调解员631名。持续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创新升级个人特色品牌调解工作室3个,吸纳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专业人员1名,进一步充实调解队伍力量,为调解工作注入活力。同时,持续对各类调解员通过“集中+分散”“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分类分级培训22场,巩固提升“事心双调”专业技能,提升调解队伍专业素质,为高效开展“事心双调”加码发力。
惠农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各司法所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方面的品牌孵化培育,各司法所立足辖区实际,结合“事心双调”创品牌、亮特色,推进调解服务质效持续提升,形成特色调解品牌5个。尾闸司法所全力打造“塞上枫桥135工作法”,积极回应辖区矛盾纠纷多元需求;河滨司法所积极开展企业流动巡回调解,解决企业难题,优化营商环境;南街司法所创新“援调对接”模式,为困难群体提供精准服务;北(中)街司法所采取“2+”工作法,深化辖区人民调解工作;红果子司法所提炼“五个一”工作法,化解“小问题”保障“大平安”。
积极协调指导各司法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民政、交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惠农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运行畅通,打造“事心双调+”模式。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疑难复杂纠纷,调解员以矛盾化解为明线,以心理疏导为暗线,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介入调解,根据需要适时运用理性情绪疗法、认知疗法、现实疗法、叙事疗法等方法,帮助调解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感化,在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帮助当事人打开心防、疏通心结,以“事心双调”促“事心双解”。
严格执行调解申请、受理登记、调查取证、主持调解、协议签订、履行与回访等各个环节的规定,切实保障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原则有效落实。案件调解结束后,对“事心双调”案件进行抽查回访,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巩固调解质效,力争让群众有矛盾纠纷时,推开“一扇门”、纵享“心服务”。
“事心双调”工作机制建立以来,惠农区司法局组织辖区11个司法所积极探索其在人民调解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既调处化解矛盾事项,又调理疏导纠纷心结,满足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需求。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不断强化“事心双调”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意识,对当事人存在的焦虑负面情绪,运用心理疏导方法,制定个性化心理疏导方案,打通纠纷“症结”,解开群众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心顺”的效果。
惠农区司法局局长庞红阳告诉记者,该局围绕群众烦心事、揪心事、要紧事,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联合各部门力量,持续推进落实“事心双调”工作机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同时,注重法、理、情相结合,帮助他们打开心结,让“案结事了”变“事心双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推动社会治理由事后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型,对化解群众矛盾难题、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惠农区司法局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2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76件,预防纠纷76件,调解案件227件,调解成功217件,调解成功率达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