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近日,朱某驾车沿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舜天家园东区南门口向北左转弯时,遇田某驾驶自行车沿济民西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此,田某采取制动躲避时摔倒受伤,造成两车及田某手机屏幕受损。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西夏区一大队民警调取视频监控显示,朱某驾车准备进入停车场,由机动车道转弯借道非机动车道通行时,未减速观望,导致正常行驶的田某某紧急刹车发生前空翻。朱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不得鸣喇叭催促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行人”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