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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岗法庭判后督促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本报讯 (通讯员 方卉) 近日,贺兰县法院立岗法庭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在判后督促履行,协调结清各项费用,避免产生新的纠纷。

妥某与张某系亲戚。2013年,妥某购买张某的一套住房,约定分期给付完毕购房款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妥某搬入房屋居住,并如约分期付清购房款,但张某却说房屋的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没办法办理过户手续。直到2023年,妥某因工作关系想出售该房屋时才被告知,由于该房屋是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于是,妥某找到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张某拒绝,妥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基于妥某无法达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合同目的,判决支持妥某的诉讼请求。考虑到双方在妥某居住以及清退房屋等产生的费用方面还存在“拉扯”,可能导致后期执行困境,承办法官在判决生效后,积极督促妥某完成搬离、清理、恢复原状、交还钥匙等事项,组织协调双方对妥某居住使用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核对结清,并多次联系张某了解履行情况,敦促其履行生效判决,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没想到法官在判决后,还这么关注我们之间的问题解决了没有,不然也不会进展得这么顺利。”不久后,妥某送来锦旗向承办法官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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